“领导信箱”旨在通过便捷的网络,进一步群众联系的渠道,倾听群众心声,接受群众监督,促进作风转变,优化发展环境。为更好回复您的来信,请您认真阅读以下须知:
一、您在写信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以及社会公德和“领导信箱”栏目管理规定,严禁利用“领导信箱”进行造谣、诽谤、传播反动言论等,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。
二、“领导信箱”受理范围:⑴对区调院(108队)重大决策部署的意见或建议的信件;⑵对干部任用、管理和监督的意见或建议的信件;⑶反映发展环境、干部作风和部门执法执纪存在的问题的信件;⑷有关个人合理诉求经多次反映而未落实解决问题的信件;⑸其他确需领导安排解决的问题。
三、“领导信箱”不受理以下信件:⑴造谣中伤、诽谤诬陷他人的;⑵事实不清、内容空泛,所提问题无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;⑶反映诉求正在办理或调查之中的;⑷反映问题已经解决或有定论的;⑸违反信访法律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其他信件。
四、为让您的来信更好得到答复,请认真填写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,我们将为您保密,个人信息不全或明显不实的,将不予受理。请勿提交内容相同、相近或问题已得到处理的来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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